金融市场

中国平安2024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266.07亿元,同比增长47.8%

中国平安2024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266.07亿元,同比增长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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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3月19日,中国平安发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公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6.07亿元,同比增长47.8%;营业收入11,413.46亿元,同比增长10.6%。公司拟派发2024年末期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1.62元;全年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2.55元,同比增长5%,基于归母营运利润计算的现金分红比例为37.9%。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公告显示,寿险及健康险业务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28.8%;13个月整体保单继续率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代理人渠道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26.5%;银保渠道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62.7%;平安寿险个人寿险销售代理人数量36.3万,人力规模连续三个季度企稳回升。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保险服务收入3,281.46亿元,同比增长4.7%;净利润150.21亿元,同比增长67.7%;整体综合成本率98.3%,同比优化2.3个百分点;车险综合成本率98.1%。保险资金投资业绩优良,综合投资收益率5.8%,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寿险及健康险业务综合投资收益率6.0%,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近10年平均净投资收益率5.0%;近10年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5.1%。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中国平安) (编辑:李京硕 王欣宇) 关键字:...
险资巨头 举牌A股公司!

险资巨头 举牌A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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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3月18日,中国人寿发布关于举牌电投产融股票的信息披露公告。根据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预计将合计持有电投产融股份43.31亿股,预计将占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054%。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这是中国人寿自2023年1月举牌万达信息后,时隔两年再次举牌上市公司。 中国人寿举牌电投产融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人寿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电投产融股份45.57万股,占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814%。 按照本次交易方案,中国人寿拟以持有的电投核能26.76%股权认购电投产融新发行股份43.30亿股(获得增发的股份数量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人寿持有电投产融股份的比例预计将从0.00597%上升至25.0514%,中国人寿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电投产融股份的比例预计将从0.00814%上升至25.054%。 本次交易方式为中国人寿以其持有的电投核能26.76%股权作为对价认购电投产融增发的股份。 按照本次交易方案,中国人寿本次交易拟获得的电投产融股票的金额为152.86亿元(按照定价基准日2024年10月19日上市公司股价3.53元/股计算),考虑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人寿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为13536.91亿元,占中国人寿2024年第三季度末总资产的比例为21.96%。 公开资料显示,电投产融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上市公司,该公司实行“能源+金融”双主业运营。能源板块主营业务包括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及热力。金融板块通过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百瑞信托、保险经纪、先融期货等子公司,参股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对A股市场较乐观 近段时间,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持续引导险资加大权益市场投资力度,险资入市节奏明显加快。 作为首批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发起设立的鸿鹄志远(上海)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首期500亿元资金已全部投资落地,并于近日获批继续设立鸿鹄基金二期。截至目前,已有8家保险公司获批开展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总金额1620亿元。 今年以来,险资频频出手举牌上市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显示,截至3月19日,今年已有中国人寿、瑞众人寿、长城人寿、平安人寿、阳光人寿、新华保险等6家保险公司举牌,被举牌上市公司包括电投产融、中信银行H股、大唐新能源、农业银行H股、中国水务、中国儒意、杭州银行、招商银行H股、邮储银行H股等。 整体来看,被举牌上市公司的高股息、红利风格特征较为明显。业内人士认为,高股息资产可以按FVOC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量,避免股价波动对保险公司当期净利润带来冲击,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业绩稳定性。 展望未来,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权益投资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近日公布的2025年第一期保险资产管理业投资者信心调查结果显示,多数保险机构对2025年A股市场持较乐观态度。2025年,险资关注新技术、红利资产和高分红高股息等投资领域。 (编辑:李京硕) 关键字:...
有人投保重疾险前已有结节,但仍获30万元赔付,他做对了啥?险企疏忽了啥?

有人投保重疾险前已有结节,但仍获30万元赔付,他做对了啥?险企疏忽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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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廖丹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健康告知一直被认为是买保险尤其是健康险最不能漏掉的事情。其中,又以既往症最为重要。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我们购买重疾险、百万医疗保险时,通常会跳出健康告知页面,在这个页面中,会明显提示哪些疾病是不承保的、哪些既往症是需要告知的,可是当我们如实告知既往症后,出险了又该怎么理赔呢? 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金融法院联合发布了多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尹某某诉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就涉及到了该问题。 究竟什么情况下既往症能获得赔偿?界定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下面就和保通社一起看看吧。 如实告知既往症,出险后被拒赔 既往症主要指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已经发生的疾病或是有健康上的异常。投保人若有既往症。这在投保时一定要详细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有故意隐匿或过失遗漏,或为不实的说明,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危险的估计,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契约或不赔。 尹某某却在如实告知后遇到了拒赔问题。 2020年6月1日,尹某某因体检发现肺部阴影就医并住院检查,住院记录记载,其右肺上叶前段及右肺下叶背段存在磨玻璃结节,但未进行手术治疗。自首次发现结节至2021年9月,尹某某遵医嘱先后四次至医院复查,CT诊断报告均显示结节无增大,医院建议定期复查。 2021年10月15日,尹某某入职某公司,向公司如实告知了患有肺部磨玻璃结节的事实,并应公司要求再次前往医院复诊,诊疗记录显示:结节未增大,亦无其他异常。 2021年至2023年,公司作为投保人,连续为员工购买了团体重疾险,承保人为某保险公司,尹某某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因本次投保前已患疾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重大疾病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简称“既往症条款”)。2022年5月10日,尹某某至医院复查,复查结果同前。2023年2月28日,尹某某经诊断,确认患右肺上叶恶性肿瘤(微浸润腺癌),随后入院手术治疗。 术后,尹某某向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某保险公司以本次所患重大疾病为投保前已患疾病引起为由拒赔。尹某某遂诉至法院。 险企未在既往症条款中对所指疾病明确定义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案涉“既往症条款”系由投保人某公司与保险公司经自主磋商后订立,合法有效。但某保险公司并未在案涉既往症条款中对其中所指的“疾病”进行明确定义,由此导致疾病范围不明的不利责任,应由某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根据医学通说,结节系影像学或临床检查中发现的体征,不能被直接认定为一种具体的疾病,其能否构成疾病尚应视结节的具体情况而定。 截至确诊前,尹某某的历次就诊记录均显示相关部位的磨玻璃结节无明显变化,无需进行针对性的治疗。某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上述结节属于医学定义上的疾病,故其关于不予赔付保险金的主张不能成立。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尹某某保险金30万元。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既往症条款”是重疾险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保险公司往往会以该条款为依据,主张对投保人投保前已患的疾病及相关症状所引起的重大疾病不予赔付。 但保险合同中的“既往症条款”,如保险条款仅笼统约定“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患疾病及并发症,不予赔付”,未进一步对疾病和并发症进行明确界定的,保险人应当证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检出的临床体征构成通行医学诊疗标准认定的疾病,否则不能据此免责。 为此,上海金融法院也建议,为减少由此引发的纠纷,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完善相关条款。如重疾险合同中约定了格式“既往症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应就该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此外,保险公司应在投保时就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与重疾险承保相关的事项,主动向投保人进行明确、具体的询问,防止发生带病投保。 对于既往症条款中约定的疾病及并发症,应尽量作出明确定义。当援引既往症条款主张免赔时,应确保具有充分证据证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罹患条款约定的疾病或症状。 如实告知很重要,切勿为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 除却保险条款对疾病定义模糊外,尹某某能获得理赔的重要原因还有一条,那就是:如实告知。 健康告知和既往症作为消费者投保的前置条件之一,往往会成为保险机构衡量是否承保的因素之一。如果在投保过程中,消费者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则在出险时可能无法获得相应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消费贷利率“触冰” 行业跨入2.0时代

消费贷利率“触冰” 行业跨入2.0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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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叶麦穗 广州报道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扩内需、促消费的政策导向下,消费贷市场掀起新一轮“价格战”,利率不断刷新历史低点。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今年以来,多家银行纷纷下调消费贷利率,争夺优质客户。前有招商银行发放个人消费贷利率券,将零售客户贷款利率降至最低2.68%,后有江苏银行再下一城,直接给出“限时享优惠年化利率”活动,将利率进一步压低至2.58%,为目前业内最低消费贷利率。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一直“置身事外”的国有大行也加入战局,纷纷将消费贷利率下调至“2”字头。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与此同时,国家层面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为提振消费提供政策支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有序开展续贷工作。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和消费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消费贷利率进一步下探,主要原因是,在政策引导下,银行对获取优质客户的竞争十分激烈。 国有大行卷入竞争行列 近年来,银行消费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从折扣券、限时利率优惠到新客专项利率、积分礼品等,各家银行使出浑身解数维护老客户、拓展新客户。在这场硝烟弥漫的“消费战”中,除了股份行和地方城农商行,国有大行也放下身段,加入其中。 股份行一直是消费贷市场的“头部玩家”。广州市民陈先生向记者表示,“今年已三次收到招商银行的促销短信,“闪电贷”利率从去年同期的3%以上降至目前的2.68%,一年内下降超过50个基点,十分划算。” 在金融促消费的政策引导以及银行推进零售转型的经营策略等多重因素作用下,消费贷以其“小额分散”的特点,成为银行增量市场的重要目标。有银行人士向记者指出,当前消费贷业务成为银行必争之地,除了拼利率,银行还持续优化产品供给和服务体验。 中信银行通过旗下数字银行——百信银行,向新用户推出30天免息券,相当于省下一个月的利息。地方城农商行也不甘落后,纷纷下场抢筹零售消费贷客户。宁波银行推出“宁来花”消费贷产品,为新客户在出账后3个工作日内推送1张年化利率(单利)为2.68%的固定利率券。北京农商行的“凤凰e借”产品,向客户提供最高60万元、最低年化利率2.68%的产品。 江苏银行成为这波价格战的“领头羊”。3月7日,江苏银行微信公众号宣布,按单利计算,消费贷新客年化利率“限时2.58%起”,3月31日截止;最高100万元,最长3年期。 除了上述银行外,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的消费贷在3月31日前均有利率限时优惠。其中,平安银行的“白领新一贷”券后年利率最低为2.7%,额度100万元;兴业银行的“兴闪贷”优惠后年利率最低为2.78%。 国有大行也不再“矜持”,2025年以来,多家国有大行将消费贷利率下调至“2”字头。建设银行推出“建易贷”,活动期间最低年化利率下调至2.85%;邮储银行“邮享贷”给出限时最低2.78%的参考年化利率水平;中国银行近期也推出利率最低为2.85%的消费贷产品。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认为,监管实施的一系列货币宽松政策降低了银行资金成本,为银行下调消费贷利率提供了基础。同时,银行间竞争激烈,降低利率、提高额度成为吸引客户的重要手段。消费贷利率下降有助于减轻消费者利息负担,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 政策加码助力消费贷“降息提额” 在扩内需、促消费的政策导向下,消费贷成为金融机构发力的重点领域。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优化资源配置。在有效核实身份、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线上开立和激活信用卡业务。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保障,针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借款人,合理商定贷款偿还的期限、频次。根据借款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续贷支持。 此外,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2025年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上表示,针对长期大额消费需求,将研究提高消费贷款额度,延长消费贷款期限。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2025年全国两会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要加大对消费品的直接补贴力度,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释放消费需求。此外,加大财政与金融政策联动力度,新增实施两项贷款贴息政策,激发消费动力。 央行此前发布的《2024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四季度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82.84万亿元...
新华全媒+丨在智慧农田中 看滋润大地的“十八般兵器”

新华全媒+丨在智慧农田中 看滋润大地的“十八般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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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春灌正当时。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的现代智慧灌溉科技展示园,地埋伸缩式喷灌、悬挂微喷灌、自适应滴灌等高效农业灌溉设施正在倾洒甘霖。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现代灌溉科技可根据作物类型、生长发育阶段的需水需肥特点,通过智慧化决策、智能化控制等关键技术,实现作物定制化水肥精准管控,促进节水节肥优产,为现代农业插上“智慧”的翅膀。   作者:姜亮 尚昆仑 王晓飞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责任编辑:邱丽芳】 阅读下一篇: ...
2024年我国数字产业完成业务收入35万亿元

2024年我国数字产业完成业务收入35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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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公布,2024年我国数字产业总体运行平稳,完成业务收入35万亿元,同比增长5.5%,实现利润总额2.7万亿元,同比增长3.5%。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截至2024年末,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达7288万公里,累计建成5G基站425.1万个,建成千兆城市207个,实现县县通千兆、乡乡通5G,90%以上行政村实现5G网络覆盖;全国在用算力中心标准机架数超过880万,算力总规模较上年末增长16.5%;累计建成5G虚拟专网5.5万个,移动物联网终端达26.6亿户。  2024年,电子信息制造业全面回升向好,规模以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8%,较上年提高8.4个百分点。消费电子市场全面回暖,拉动我国手机、微型计算机和彩电产量同比增长7.8%、2.7%和4.6%。在人工智能、云平台等新兴业务拉动下,软件业完成业务收入13.7万亿元,同比增长10%。通信业完成业务收入1.74万亿元,同比增长3.2%。(记者 刘坤) 【责任编辑:朱家齐】 阅读下一篇: ...
我国可重复使用运载火箭发动机技术有新突破

我国可重复使用运载火箭发动机技术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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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记者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六院获悉,近日,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商业火箭有限公司抓总研制的可重复使用运载火箭,圆满完成二子级动力系统试车。此次二子级动力系统试车采用YF-102系列真空版YF-102V发动机,标志着我国商业航天在可重复使用运载火箭发动机技术上取得新突破。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可重复使用发动机技术是火箭回收成败的决定性因素。此次试车任务中,YF-102V发动机完美实现多次起动、多次点火、入口参数大范围变化及长时间预冷适应能力的有效考核。目前,该发动机已具备交付条件,预计今年将首次执行商业飞行任务。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YF-102V发动机由陕西航天商业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商发”)抓总研发,应用于低成本中型运载火箭二子级,具备多次起动和双向摇摆功能,具有性能高、推质比高、性价比高的优点,可提供低成本大规模进入空间的能力,兼具经济性和可靠性双重优势。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近年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六院积极布局商业航天,研制出YF-102系列商业航天液体主发动机。2023年4月,由该院提供的3台85吨级开式循环液氧煤油发动机作为一级动力,推举某商业运载火箭首飞成功,创造了多项国内第一。目前,液氧煤油和液氧甲烷系列发动机已被多家商业航天公司采用作为其主力液体火箭一级和二级主发动机。后续,航天商发将进一步加速“迭代”,推动可重复使用液体火箭发动机技术在商业航天领域更广泛地应用。(记者 张晓华) 【责任编辑:朱家齐】 阅读下一篇: ...
险资举牌潮涌:年内10家上市公司受青睐 半数来自银行板块

险资举牌潮涌:年内10家上市公司受青睐 半数来自银行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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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叶麦穗 广州报道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险资举牌又来了! 港交所披露易最新信息显示,瑞众保险于3月12日增持300万股中信银行H股股份后,于当日达到该行H股股本的5%,根据香港市场规则,触发举牌。截至目前,今年已有10家上市公司被险资举牌,其中5家被举牌公司为银行,分别包括:中信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杭州银行。业内分析,多重因素作用下,险资对于权益资产尤其是红利资产的配置比例一直增加。在此背景下,保险公司在考虑增配权益类资产时,银行股这类发展稳健的高股息股票是非常重要的配置标的。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瑞众保险举牌中信银行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根据港交所披露,瑞众保险此次增持中信银行H股耗资约1783.2万港元,增持完成后,其持仓数量达7.44亿股,占该行H股股本的5%,持仓市值超过46亿港元。中信银行2024年业绩快报显示,该行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36.5亿元、归母净利润685.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8%、2.3%,不良贷款率降至近十年最低水平。 瑞众保险并非首次举牌H股上市公司。2024年7月、8月,该公司曾分别举牌龙源电力H股和中国中免H股,持股占比均达到5%。其中,其对龙源电力H股的持股比例在去年12月进一步突破15%。 平安系是这波举牌最积极的险资,先后举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和农业银行H股,并通过持续增持扩大持股比例。截至3月10日,其持有的邮储银行H股占比突破8%,累计耗资超30亿港元;持有的招商银行H股占比达9%,累计投入约82亿港元;农业银行H股持股占比突破7%,耗资约32亿港元。 除了上述两家保险系资金之外,新华人寿今年举牌杭州银行,阳光人寿举牌中国儒意H股,以及长城人寿举牌中国水务H股、大唐新能源H股、新天绿色能源H股和秦港股份H股。 险资南下频繁增持港股银行股,引起市场关注。招商证券银行业分析师王先爽认为,险资频繁买入港股国有大行,是资产荒环境下保险公司基于对股息率、税收优势、流通盘规模、监管要求、抗周期属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的决策,综合考量,这一行为既体现了险资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理性选择,也反映了国有大行在金融市场中的独特投资价值。 国信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孔祥分析认为,随着资产端长端利率下行,叠加权益市场的持续波动,保险公司资产端显著承压。此外,优质非标资产的陆续到期为险资增厚投资收益带来一定压力。与此同时,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类权益资产加剧利润表波动。在此背景下,险资持续加大长期优质红利类资产的配置力度,叠加长期股票投资试点的持续推进,我们认为红利类资产仍是险资布局的核心脉络。保险公司通过举牌上市公司能够实现一定的会计利润平滑,降低权益工具投资的投资收益波动;但举牌也要求险企具有战略性产业眼光,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视角相结合。我们预计未来险企将进一步增持具有高分红、高资本增值潜力、高ROE(净资产收益率)属性上市企业,匹配保险行业资产端长期、稳定的需求。 未来险资举牌热情或延续 险资举牌潮的延续与多重政策及市场因素相关。2023年起部分险企执行新会计准则IFRS9,超过5%的股权投资可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以权益法入账,有助于平滑收益波动。同时,利率下行环境下,银行股的高股息属性能够缓解险资的再投资压力。 险资的举牌热情其实从去年开始就有所显现,2024年全年, 险企举牌20次,涉及19家上市公司,不管是举牌次数和被举牌上市公司数量均创下近4年新高。据不完全统计,长城人寿成扫货“主力”,接连举牌了7家上市公司,包括绿色动力H股、赣粤高速、江南水务、城发环境、无锡银行、秦港股份、大唐新能源。新华保险和太保寿险并列第二,均举牌三家公司。 东吴证券的研报显示,2024年是近十年第三次保险资金举牌潮。2015-2024年期间累计有162次保险公司举牌,其中2015年(62次)、2020年(26次)和2024年(20次)是三次举牌高峰。 三次举牌潮特征不一,2024年主要关注H股高股息标的,买入标的主要是以公用事业、 交运、环保、电力设备、银行等。资金来源多是以自有资金为主,根据东吴证券统计,去年有35%的举牌案例使用自有资金,主要是以长城人寿为主。参与举牌的公司也多是中型规模。 其他两次“举牌潮”则各自有不同的特点,2015年以国华人寿等为代表的中小民营险企是举牌主力,举牌对象集中于商贸零售、房地产和银行业,部分举牌行为带有控制被投资企业的目的。2015年激进的举牌行为主要是受到万能险业务快速扩张、宽松的政策环境以及会计准则便利等因素推动,后续伴随万能险及险资举牌监管趋严而退潮。 2020年的举牌由大型险企牵头,以太保和国寿为代表,举牌...
平安银行去年对公业务亮眼 持续稳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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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本报记者李冰 刘晓一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月17日,平安银行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4年全行坚持‘零售做强、对公做精、同业做专’战略方向,持续深化转型工作。虽然利润微跌,净息差收窄,但总资产稳步增长,成本管控成效显著,资产质量维持平稳,付息率持续优化,拨备覆盖率在全国性股份银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改革进度符合预期。”平安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冀光恒在业绩说明会上表示。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对公业务稳健发展     年报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平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466.95亿元,同比下降10.9%;净利润445.08亿元,同比下降4.2%。截至2024年末,不良贷款率为1.06%,与2023年末持平。     平安银行聚焦“调结构、提质量”的经营主线,主动优化贷款业务结构、提升新发放资产质量,推动零售业务提质增效。一方面,持续优化资产组合策略,主动压降高风险资产,提升住房按揭、持证抵押等基石类业务的优质客户占比,并加大重点产品投放力度。2024年末,该行个人贷款余额17671.68亿元,其中高风险贷款显著下降,抵押类贷款占比较2023年末提升4.0个百分点至62.8%;另一方面,全面升级零售风险体系,实施差异化风险管理政策,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     对公业务方面,平安银行聚焦“做精行业、做精客户、做精产品”,实现业务稳健发展。具体来看,截至2024年末,该行企业贷款余额16069.35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2.4%;企业存款余额22464.98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2.1%;对公客户数85.33万户,较2023年末增加9.93万户,增幅达13.2%。     做精行业方面,平安银行持续深化落实对公大类资产投放策略。一方面,稳住基础行业基本盘,实现基础设施、汽车生态、公用事业、地产四大基础行业的稳定增长,2024年,该行四大基础行业贷款新发放4424.56亿元,同比增长35.4%;另一方面,打造新兴行业经营组合,新制造、新能源、新生活三大新兴行业贷款新发放2159.88亿元,同比增长41.9%。     做精产品方面,截至2024年末,平安银行数字财资平台签约集团客户数2975户,较2023年末增长209.3%;供应链金融融资发生额15983.12亿元,同比增长19.9%;跨境贸易融资发生额2505.08亿元,同比增长44.0%。     “整体看,2024年平安银行受市场变化、主动调整资产结构等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净利润有所下降,尽管盈利指标承压,但其风险抵补能力保持稳定,拨备覆盖率250.71%,资本充足率保持稳定。同时,平安银行对公业务增长亮眼,在大力推进重点板块协同发展的同时,实现零售业务、对公业务、资金同业业务领域稳定增长。”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分红预案和估值提升计划出炉     与2024年业绩报告一起披露的还有平安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估值提升计划。     据披露,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平安银行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2024年全年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7.99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该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8.32%,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该行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51%。其中,2024年中期已按每10股派现2.46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47.74亿元;2024年末期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2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70.25亿元。     平安银行还公告了其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包括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践行高质量发展;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持续稳健发展;合理规划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频次,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回应市场关切;控股股东持股稳定,提振市场信心等。     冀光恒在业绩说明会上表示:“下一步,平安银行将推动战略转型向纵深领域突破,积极探索AI等各类技术应用,加快‘AI+金融’场景化落地,赋能经营管理、提升客户服务体验。不断迭代升级对公策略打法,加大信贷资产投放,完善客户分层经营体系。” (编辑:李京硕) 关键字:...
公募降费又一举措,指数使用费将全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3月21日起执行

公募降费又一举措,指数使用费将全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3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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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记者 闫军)践行为投资者省钱,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持续深化。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财联社记者获悉,基金公司当前已经酝酿调整存量指数产品的指数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初步计划是:自3月21日起,存量指数基金的指数使用费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所谓指数使用费,是指数公司向指数基金产品收取的跟踪指数的费用,或由基金资产列支,或由基金管理人列支。这其中涉及场内股票、债券ETF以及指增ETF产品,场外债券、股票指数以及指数增强基金,QDII中被动指数产品及增强产品等。 当前指数使用费率ETF平均为0.03个百分点,场外基金则为0.02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表示,也有产品指数使用费高达0.05个百分点。从费率水平来看,尽管不高,但是这笔费率与基金规模挂钩,在百亿、千亿ETF中,这笔支出并不少。 指数使用费将全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3月21日起执行 降费来到了指数使用费环节,在业内看来,可谓为投资者省到“毛细血管”中。 有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当前被动产品的指数使用费是有两种现状,一是2020年以后的产品,基金指数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而2020年之前的老产品则是由基金资产列支。 “指数使用费采用‘新老划断’的形式保留下来,为响应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行业酝酿将老产品的指数使用费率也变更为基金管理人支付,进一步为投资者省钱。”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早在2020年,行业就曾为“谁来承担指数使用费”有过讨论,从基民角度来看,投资者已经交了管理费,指数是基金公司在使用,这笔费用由基金公司承担是合理的;但从基金公司角度,使用指数是为了发行产品,也可以由基民承担。 不过在2020年,行业酝酿了相关改革,一方面是新发指数产品指数管理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老产品仍从基金产品中列支;另一方面是基金指数使用费率的下调,针对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场内指基,收取下限从5万调低到3.5万;针对5000万以下的产品,不设收取下限。 到了2021年,证监会发布《指数基金开发指引》明确以法规形式要求,指数基金应当在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应当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但是基于产品进行了“新老划段”,即老基金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上述《指引》也提及施行前已经核准或注册的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收取可参照前款要求执行。 此次基金公司主动调整后,指数使用费将均由基金公司承担,进一步为投资者节省费用。 0.02%、0.03%指数使用费率为主流,海外指数更低 根据wind显示,当前A股上市的ETF指数使用费率在0.0004%至0.06%之间,其中ETF产品0.03%是主流,场外被动基金则是0.02%是主流。 但是指数编制的难易程度和是否独占使用等也会影响费率,最高可达0.1%。比如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而纳斯达克、标普500等指数费率也高达0.06%。 一般而言,对于加入主动管理的增强型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可以打8折,按0.016%的年费率收取。 但部分国开债、金融债指数使用费较低,平均在0.015%左右,部分跟踪MSCI系列指数的ETF,其指数使用费率较低,在0.0004%-0.0125%间波动,相比跟踪国内编制的系列指数ETF来说,费率要低不少。 为基民省钱将成为长期趋势 指数使用费率的降低是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监管多次强调为投资者省钱,吴清强调,2025年依然要为投资者省钱,要进一步稳步降低公募基金综合费率,在已经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交易费率的基础上,今年起还将进一步降低基金销售费率,这样预计每年合计可以为投资者节约大概450亿的费用。 今年3月6日,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上,再次强调,要通过推进费率改革,让基金公司与投资者利益的绑定更加紧密。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行进中,在监管推动之下,基金产品降费、券商降佣均已落地,从基金公司主动降费让利的角度,头部ETF、债基、QDII基金也已经陆续落地。 根据东吴证券研报指出,2024上半年,公募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交易佣金“四大费用”合计同比-12%至939亿元(较2023上半年减少123亿元)。 2024上半年管理费、客户维护费(尾随佣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交易佣金分别同比变化14%、-20%、-9%、+13%、-31%至204亿、162亿、135亿、134亿、66亿元。 其中,销售服务费的增长较为明显,东吴证券研报认为,主要系债券型、货币型基金销售服务费增长所致(分别同比变化+46%、+18%至12亿、103亿元)。 因此,上述研报称,优化公募基金费率的“三步走”策略已达销售费用调降阶段。业内预测,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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