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想要一间真正的母婴室)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月25日,王艺霖仍记得1年多前抱着10个月大的宝宝,走进杭州一家商场母婴室的心情。那天,她跑了三家商场,前两家商场的母婴室,一间没有椅子,一间门锁坏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直到第三次,王艺霖才找到一间有椅子的母婴室。但她坐下后发现,那是一把直角硬质沙发,无法倚靠,她只能悬空托着十多斤的宝宝,不到五分钟,腰和手腕就开始酸痛。“算了,凑合一下。”她对自己说。
在王艺霖的母乳喂养经历中,“凑合”是常态。而像她这样的妈妈,还有很多。
对于母乳喂养的妈妈来说,“母婴室”三个字的意义,绝不仅仅是一个喂奶空间。它还意味着,妈妈能否体面地出门、能否坚持母乳喂养、能否在被生育重塑的生活中,保有一份作为“人”的基本尊严。
但现实是,大多数母婴室,远远达不到这些基本要求。
母婴室不等于厕所
王艺霖第一次感受到母婴室的稀缺,是在宝宝2个多月时。2024年8月,她带着孩子坐高铁回老家,出发前查遍资料,只确认高铁上“可能有”母婴室。上车后她才发现,所谓的母婴室,不过是第三卫生间里多了一个尿布台。“喂奶怎么办?只能坐在马桶上。”王艺霖不愿意在厕所喂奶,但已经饿了的宝宝哭得撕心裂肺,她回到座位,手忙脚乱地用哺乳巾一遮就开始喂奶。那是王艺霖第一次在公共场合哺乳。
此后的一年多里,王艺霖在餐厅包间里喂过奶,门不能上锁,随时担心服务员闯入;在公园母婴室外等了半小时,最后发现保洁阿姨在里面洗头;在社区医院找到一间“母婴室”,里面只有一张硬板凳,墙角堆着杂物。“你根本想象不到,一个被叫作母婴室的地方,里面可以什么都没有。”王艺霖说。
在母乳妈妈们看来,母婴室被严重误解了:很多人把它当作厕所,但它其实更像一个餐厅。王艺霖说:“你会在厕所里吃饭吗?为什么要让宝宝在厕所里吃奶?”
这种误解体现在很多细节上:高铁站的母婴室与第三卫生间合用,气味难闻;商场的母婴室没有水,换尿布只能靠湿巾;医院母婴室没有隔间,妈妈们只能坐在一起袒胸露乳地喂奶,尴尬不已。
更让妈妈们无奈的是,遇到这些问题时,她们甚至不知道该向谁反映。“商场有商场的运营方,高铁有高铁的管理方。”王艺霖说,每个地方都说自己有母婴室,但进去之后发现根本不能用,找管理方投诉,对方只会说,“我们已经有母婴室了啊。”
因此,大多数妈妈只能选择尽量少出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一项调研显示,六成妈妈因为哺乳不便减少外出,近三成妈妈因此从母乳喂养转向奶粉。
不统一的标准
事实上,政策层早已关注到母婴室建设问题。
早在2016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公共场所母婴室配置要求。此后,各地陆续出台相关标准和办法。
2026年1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提出不得以第三卫生间或厕所替代母婴室。
《办法》规定,购物中心、机场、火车站、医疗机构、文化场馆等经常有母婴逗留的公共场所应当建设母婴室。在面积要求上,建筑面积在5000至10000平方米的公共场所,应设置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公共场所,应设置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母婴室,或多点设置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
在设施配置上,《办法》明确,母婴室应当配备座椅、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便于放置有关哺乳用品的桌子或橱柜、安全电源插座、带盖垃圾桶、呼叫设备等,提供快速手消毒液。有条件的机构应提供冷热水洗手台,配置恒温空调。
母婴从业人士称,这是目前国内较为系统的地方性母婴室建设规范。但问题在于,这只是一个地方标准,而非全国统一标准。经济观察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国内涉及母婴室的标准体系较为庞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存,缺乏统一规范。
在国家层面,GB/T33855-2017《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于2017年发布,主要针对月子中心等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并非针对公共场所母婴室。
在行业层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3年发布母婴室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为母婴室建筑设计提供技术参考。
在地方层面,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均有自己的母婴室建设标准。以浙江为例,省级地方标准DB33/T2294-2020《母婴室建设与管理规范》对母婴室的面积、设施、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温岭市在此基础上开展母婴室星级评定,使用面积≥10平方米的可创建四星级,≥20平方米的可创建五星级。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母婴室建设方称,由于缺乏全国统一且具有强制性的建设指引,各地母婴室建设质量参差不齐是常态:面积大小、功能分区、设施配置非常随机,导致母婴室使用体验如同“开盲盒”。没有...